資料來源: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7229&ctNode=2909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0991500524號
附件:如文
主旨:第2次增列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名。
依據:民國99年5月13日考試院第11屆第85次會議。
公告事項:
ㄧ、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為因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第2
次增列1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增列)264名,合計本項考試需用名額
265名(其中三等考試58名、四等考試78名、五等考試129名)。
二、本項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第1次及第2次增列)詳附表。
0518175854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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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增列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