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航空工程等7類科改「間年舉辦」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第3條、第16條修正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配合「技師分科」、「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考選部每年辦理32類科技師考試。
由於部分類科技師考試報名人數過少、執業比例偏低,基於考試資源的有效運用,並確保公共安全及衛生需要,故自民國100年起,專技高考航空工程、紡織工程、冶金工程、漁撈、造船工程、採礦工程、礦業安全等7類科考試改採間年舉辦,其他25類科維持每年舉辦考試。
考選部將於考試舉辦之日起1年前公告該考試類科。
黃秘書長再表示,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仍維持列考32類科。另配合民國90年4月23日公證法之修正施行,國內公證人已可受理文書之翻譯本認證,故修正有關外國文件中文譯本認(驗)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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