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仲介買房子,房子成交後,要支付仲介佣金,而佣金收取的比重,現在規定上限是成交金額的6%,也就是說,如果是3000萬的房子,佣金就要給180萬,消基會批房仲抽傭抽太多,希望主管機關出面規範,下修佣金上限;不過房仲業者則反批消基會是狀況外,業者說無形成本沒算進去,就說他們賺太多,是不公平!
房仲:「帶林小姐看的這一間,坪數大概是36坪。」
連衛浴設備也重新翻修,幫人賣房,業者到底賺多少?TVBS記者林婉婷:「這間房子有36坪,開價是3200萬元,如果是以3000萬成交的話,佣金就是180萬。」
消基會秀出調查表,6%佣金是上限,一般來說,賣方支付4%,另外2%由買方來負擔;消基會痛批房仲賺很大,佣金抽太多,不過業者這邊則反批消基會狀況外。
消基會:「6%我們認為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一個上限,主管機關應該要去修正他們上限的規定。」
房仲:「也許他當初認為是買方自己送上門來,是一件不勞而獲的事情,但其實在背後,有一些成本是他不知道的。」
桌子上一張張都是海報DM。業務人員:「來、來!請進、請進。」
業務要花車資和電話費,房仲說這些都是無形成本。房仲:「他認為這樣不合理,是不是有可能協調這個產業來做一個共同的規範?」
一邊則是要保障自己賺錢的商機,中間的平衡點,也許兩造真的該協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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