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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更有效率 朝九晚五將成歷史

linux 發表於: 2010-6-28 11:11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在平常上班日,珍妮佛.佛爾森(Jennifer Folsom)工作時間分別是清晨五時至七時、上午十時至下午三時卅分,以及晚間七時至八時。佛爾森並非打工族,而是華盛頓人力顧問公司「Momentum Resources」總監,她底下員工也跟她一樣是非傳統朝九晚五型的上班族。

 

佛爾森說:「我們順利完成工作,我平均每周約工作五十至六十小時。」而彈性工時讓她得以兼顧家裡的三個寶貝兒子。

 

美國《新聞周刊》指出,朝九晚五逐漸成為歷史,美國企業界的工時愈來愈具彈性,如今美國平均每五個上班族中,就有一人的主要工時集中在夜間、假日或輪值等非一般工作時間內。

 

專家預估,經濟衰退加速改變了企業傳統工作文化,未來幾年,像佛爾森這樣可自由選擇上班時段、地點和個人生活的上班族勢必大增。

 

二○○七年,佛爾森協助創立「Momentum Resources」獵人頭公司,主要業務是為企業媒介可彈性上班的中高階主管人才。她說,起初要說服企業老闆們接受彈性上班,確實不太容易,後來在「Best Buy」等公司試辦成功後,才讓許多企業放心跟進。

 

肯塔基大學教授史汪伯格表示,這種趨勢將繼續擴大,尤其是美國經濟已愈來愈不仰賴製造業,改而轉向法律、行銷和財經等「知識經濟產業」。此外,因經濟不景氣,企業被迫緊縮人事預算,改聘雇成本較低的兼職中高階主管,更助長這種工作趨勢。

 

佛爾森說:「沒有任何人會比必須在下午五時去接小孩的上班族媽媽更有工作效率。」史汪伯格說,從生產力的角度來看,彈性工時的好處顯而易見。不論是藍領或白領上班族,能夠選擇彈性工時的上班族不僅更能專注工作,也較不易與同事發生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