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乘客不滿在機上睡覺時被送餐空服員吵醒,竟要求座艙長送餐十次以「加強訓練」,導致座艙長深感屈辱、心理受創而離職。該乘客指每次搭長榮班機都被叫醒用餐,一再反映卻未見改善,才以此舉凸顯長榮教育訓練不足。網友則批評該乘客「欺負人」。
爭議行為
近日網路流傳長榮未具名座艙長執筆的「客艙異常事件報告」,點名一月十四日搭香港往台北班機的乘客彭鏡齊,不滿空服員為送餐而叫醒他,不斷責問座艙長:「有何理由要叫醒睡夢中的乘客?你們就是急著叫客人起來吃飯,餵飽了就可以下班啦!」
空服員否認吵醒彭鏡齊,座艙長見致歉無法平息彭的不滿,詢問可做些什麼彌補,彭因而要求送十次餐。該報告詳述每次送餐內容和彭的反應,如看一眼就要求收走,甚至將飲料倒入餐點;座艙長送八次後表示已無餐可送且飛機即將降落,下次會補齊剩餘兩次。
自稱「歹剃頭」非奧客
座艙長在報告最末提及回家後淚流顫抖不已、頭痛、無法成眠,對上班也感抗拒,不知服務乘客的底線為何。長榮航空副總聶國維證實確有此事,該座艙長因感屈辱、心理受創已辭職,至今仍因心理陰影無法求職。《蘋果》無法聯繫上座艙長回應。
此內部報告在網上流傳後,網友查出彭鏡齊曾擔任富士康科技集團的協理職務,但事發時已離職。彭受訪強調自己絕非「奧客(台語意指差勁的客人)」,只是「歹剃頭(台語意指難纏)」,他自稱每月至少搭長榮三至四次,近一年幾乎每次都被叫醒用餐,一再反映卻未見改善。
報告外流乘客擬提告
彭鏡齊批評空服員做錯卻不承認,座艙長還反問要怎麼處理,「既然認為送餐麻煩,把客人吵醒很容易,那就送十次餐多多練習。」至於座艙長因此離職,他表示非常遺憾,強調當時並無意針對座艙長;他也不滿內部報告竟外流,考慮對長榮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聶國維回應,因彭鏡齊不斷大聲質問,已影響其他旅客及工作進度,為求安撫,座艙長才勉強同意送十次餐的無理要求。長榮早就將彭列為須特別注意的旅客,也會了解為何內部報告外流。
高雄餐旅學院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主任楊政樺認為,彭鏡齊雖持續抱怨卻仍一再搭長榮,是有忠誠度的客人,服務業應以客為尊,客人抱怨可先由第一線空服員處理,仍不滿意可透過專責單位做事後服務補救;但若當下行為已明顯影響客艙秩序安全,則可評估列入黑名單拒載。民航局官員指出,乘客若不滿航空公司服務,可向該局反映,要求送餐十次並無法解決問題。
圖解說明過程:
最新回復
送十次餐事件, 經前幾天媒體的報導, 顯有許多誤解, 在此願做一番說明, 希望能化解各方歧見, 以回復社會祥和之氣.
給長榮的意見:
1.
首先, 我無法指認每一次喊醒我的空姐, 因為長榮的空姐每一位都長得一樣漂亮, 再加上一樣的制服. 而我也不願意指認, 因為她們不是嫌疑犯, 更何況指認她們並非我的目的.
2.
這些小女生犯了些小錯, 我並不忍苛責她們, 因此才每一次都找她們的主管也就是座艙長(事務長)反映, 為的是凸顯長榮的管理出了問題, 難道長榮的高階主管如記者會的發言人都還無法體會到嗎?
3.
這一年多來, 我都當場向座艙長口頭反映, 除了那一位座艙長當時確實態度比較差以外, 其他所有的座艙長都應對得當, 都同意空姐吵醒熟睡中的客人是不正確的, 且都表示公司也有明文規定, 因而我們也從未發生任何衝突和矛盾, 可惜看起來她們並未向公司反映, 或許是為了保護部屬吧!
4.
聽說那位座艙長頗為資深, 在長榮有17年的資歷, 那麼為什麼所有的座艙長都能輕易應對的事, 她卻處理成國際新聞, 長榮的人事安排適才適用上是否有問題?
5.
長榮雖矢口否認有空姐曾經喊醒過我, 但至少承認收到我送出三次投訴函其中的一次, 那麼就算之前真沒發生過, 至少也該設法預防吧, 怎麼會讓這樣的事真的發生, 而且是一再的發生呢? 甚至於直到4月3日我搭的BR852照樣發生喊醒我的事, 這不是管理的問題嗎?
6.
我第一次搭飛機出國是29年前搭的是華航, 之後從華航改搭長榮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 當初是覺得華航的管理有問題, 可能會影響到飛航安全, 才毅然改搭票價一直比較貴的長榮. 希望長榮的高階主管能夠見微知著, 不要一昧的否認和逃避問題, 也不要輕易的忽略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問題, 因為空中的飛航事故其嚴重性是百倍於路上的交通事故的, 能不慎乎?
7.
台灣較具規模的航空公司就數華航和長榮了, 難道真想我泳渡台灣海峽嗎? 我的泳技有限啊!
給這位座艙長的意見:
1.
即使妳是一位資深的主管, 妳也不需要替公司承擔這麼大的責任, 該妳負責的妳負責, 該公司高階主管負責的就讓他們去負責吧, 不需要把所有的責任往自己身上攬.
給這麼多熱情網友的意見:
1.
回想一下, 您有沒有在疲憊不堪後的熟睡中被吵醒的經驗? 滋味如何?
2.
我雖曾在富士康(鴻海)工作過, 但此事件與富士康無關, 請停止對富士康的影射和批評.
3.
我同意, 富士康的協理沒什麼好跩的, 因為即使在富士康擔任高階主管如我, 也照樣在一夜之間被毫無理由的解雇. 我是1999年進入富士康美國研發總部, 當時一直跟隨著郭台成副總裁, 負責主管塑膠產品從研發到量產的工作. 期間為公司研發出多項重大專利和發明(請參考網路上的報導), 也因此替公司爭取到各大客戶如蘋果等的大量訂單, 因此甚得郭台成副總裁的禮遇. 直到2004年因一項新的重要專利發明成功後, 被郭台銘董事長邀請到大陸, 將該技術移轉到大陸, 和在大陸的富士康推廣. 然而, 富士康是個內部單位間和主管間競爭和鬥爭十分激烈的公司, 尤其對有才能的新進人員想要立足, 是十分嚴峻和殘酷的, 我個人是一直無法認同這種如蠻荒世界的叢林法則. 因此在郭台成副總裁因血癌病重和辭世之後, 我立刻受到幾位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聯合打壓、脅迫、夾殺和封殺, 最後終於2007年7月6日, 被我當時所屬單位的鍾姓總經理於7月5日發函通知我被解雇了. 使得我不但一夜之間成了中年失業的人, 更因此喪失了再過十多天就能領取價值新台幣七百多萬元股票的機會. 公司僅提供了一萬多美金的離職金, 但卻要求我必須簽一份
”永遠放棄對公司的任何法律權益要求” 的文件, 被我嚴正的拒簽了, 當然我連那一點點的離職金也沒領到. 然而, 感念郭家兄弟過去對我的栽培和禮遇, 我並無採取任何保護自己權益的行動, 我只是默默的離開公司. 從那時起我便開始過著四處流浪、無業游民的生活, 往來於台海設法在海峽兩岸找工作機會, 至今卻尚未有著落, 也因此一直羞於回家, 只有在重要的節日才回家和家人團聚. 最近統計了一下, 去年2008年才回家三趟, 總共在家待了僅僅20天而已. 因此, 我同意, 富士康的協理確實沒什麼好跩的.
彭鏡齊 2009年4月13日于台灣
Peng_Event_20090413.doc
(2009-04-14 01:21:50, Size: 35.5 KB, Downloads: 0)
不知您跟彭某是啥關係?
甚至還為他辯稱:
被富士康開除沒領到700萬都沒有什麼大動作,
可見不是本性惡質的人云云。
笑話!
你怎知彭某在離職前有沒有做什麼內部申訴陳情的動作?
這種企業的內部資料,
若非當事人及相關人等,外人又如何得知?
莫非moon先生真是彭某的同事、親屬、家人甚至分身?
你又焉知彭某不是因工作或操守上有重大瑕疵,
公司才給他個面子讓他自個滾蛋?
送十次餐事件, 在蘋果日報記者善意的提醒我在網路上流傳對我的批評時, 雖經我同意接受他們採訪以能有所說明和澄清之後, 遺憾的是長榮不該把內部員工誣衊乘客的不實工作報告流出外界在先, 又在4月8日當天長榮召開的記者會上矢口否認和對我的負面說法在後, 尤其送餐過程的描述, 更是憑空捏造和子虛烏有的事. 但經全球華人的電視、報紙、網路的報導和傳播, 近日來在親友和企業界間, 已經對我造成了莫大的困擾和傷害, 不但使我的名譽受到損害家人因此而蒙羞受辱, 也使得我的求職之路更加困難重重, 嚴重的影響到我的工作和生存, 尤其在我中年失業之後.
首先, 我再一次說明1月14日當天的情況, 那是我一年多來長期被長榮空服員不合理的打擾之後, 再一次的向機上的主管(事務長)反映. 我是個講理的人, 因此從未直接找空服員麻煩, 每一次都是耐著性子向事務長反映. 一年多來從未發生任何衝突, 這表示長榮絕大多數的主管都是優秀的. 當天我實在是被那位傲慢而無理的事務長所激怒, 故而提出送餐十次的要求, 但卻並未逼迫她, 這一點從她少送兩次餐而我並無任何行動可以證明.
況且, 送十次餐並非我的目的, 我是長榮的長期忠實乘客, 本意是希望長榮在管理上能有所改善, 這樣我搭乘長榮, 我和家人才會更安心些, 並非真的要享用那十次餐. 因此, 從我回到座位那位事務長開始送餐起, 除了請她收餐外, 基本上就再沒有和她有所溝通了, 而我也一直保持沉默, 這一點長榮可以向當天坐在我右邊的女乘客求證, 情況絕非那位事務長所對我的誣衊內容那般不堪.
再者, 一家國際大型服務業如長榮航空, 一旦和客戶起衝突, 不管誰是誰非, 對企業形象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傷害, 尤其是讓客戶聯想到飛航安全, 那長榮的損失就大了. 遺憾的是長榮對我一再反映的管理問題, 包括用口頭的和三次書面的方式, 並未重視期間也從未和我溝通過, 對於內部不實工作報告的不當流出事件也沒處理好, 被媒體披露後卻又選舉最不智的先否認有吵醒乘客的事, 還反過來指責乘客, 尤其這位乘客還是長榮鑽石卡的貴賓, 請問長榮這樣的態度會不會嚇跑一些乘客?
在此, 我計畫短期內就我所受到的名譽上和可能的經濟上的損失, 向長榮提出法律權益的要求. 不論最終的結果如何, 反正在名譽上、生存上, 我現在被這事件已經搞到跌落人生的谷底了, 就算是死裡求生、置之死地而後生吧! 但這麼一鬧下去, 長榮也絕對不會是贏家.
除非, 長榮願意對外界、媒體公開說明以下事項:
1. 說明那一位事務長在長榮內部工作報告中所言不實.
2. 承認我事前確實有用口頭和書面的方式向長榮反映吵醒乘客之事.
3. 對我造成的困擾和傷害, 長榮願意向我道歉, 希望取得我的諒解.
如果長榮願意不論是在報紙上, 最好再一次召開記者會上提出以上三點, 則我不但可以完全不再追究, 同時更會配合的對大眾說”我接受長榮的道歉, 長榮是一家值得乘客信賴的公司, 我仍然會選擇繼續搭乘長榮航空”. 最後, 長榮被一位不適任的員工弄到灰頭土臉, 值得嗎? 我的以上建議既能還原事實真相, 又能為長榮解除外界對長榮的沉默的疑慮, 這不是長榮樂意見到的嗎?
以上, 請儘早回復, 以便我做決策, 謝謝!
長榮忠實的乘客---彭鏡齊
2009年4月23日 于馬來西亞
TEL: +60 13 2828 299馬來西亞手機
TEL: +886 939 823 723 台灣手機
讓人不連想到他跟彭某有重大關係也難。
姓彭的,
說你敢不敢請航空公司調機上錄影(如果有的話)來對質嘛?
敝人身為東方人,
骨子裡仍保有一些傳統的價值觀,
對於惡意浪費、破壞食物者我是認為該受天譴的,
天大的理由都不允許糟蹋食物。
你自己摸著良心說有沒有把機上送來的餐點破壞後再請機組員收回的行為?
還高科技人才咧,
大企業因經營困難要裁員都是由基層裁起,
主管級先減薪因應,
公司培養一位中階主管殊不容易,
如無重大過失公司如何會輕易一腳踢開?
跟飛機上午睡被喚醒比起來,
被公司惡意遣散致少掉6~700萬退休金的損失差距何止以道里計,
700萬不吵去吵這個?
莫非真被原公司握有把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