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處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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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099/07/29~099/08/12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需為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統計、財稅、金融保險、會計、經濟及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二、熟悉微軟 office工具。三、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工作項目 |
政府統計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中與新村光明路25號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請於99年8月12日前郵寄台北市廣州街2號6樓行政院主計處第3局(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2-23803526。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修習電腦相關學科之學分及時數證明文件 3.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經歷之證件影本等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且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另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該名職缺為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0年身心障礙特種考試人員報到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惟期間不超過1年。代理原因消失後,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遺補償。 |
行政院主計處 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linker 發表於: 2010-8-02 22:44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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