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竟然有這種無恥狼師!新竹縣某國小一名未婚廖姓男教師,涉嫌對高年級女學童摸胸、親吻,甚至利用女童對情愛懵懂無知,將眾女童視為女友,周旋其中,最後誘騙性侵,已知至少有3名女童受害。檢方認為這名狼師惡行重大,前晚將他拘提到案聲押獲准。
而廖姓教師任教的學校也混帳至極,他任教4年多,惡行早在師生間傳遍,校方卻姑息養奸,遲不處理和呈報,以致一屆屆女童受害;上周狼師被受害女童家長提告,惡行爆發,校方還企圖模糊事實,叫學生不要亂說話。
假借教球摸胸撫臀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痛批:「為人師表卻如此無恥,實在可惡;而學校隱瞞事實,未做處置,根本是共犯。」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也痛罵:「這種人不配為師,教育部應剝奪其工作權。」長榮大學諮商中心主任吳慈恩建議政府應建立「封閉性的狼師公告」,讓各校能排除問題教師,確保學童安全。
檢方指出,廖嫌對未滿14歲的青少年性交,且屬連續犯,觸犯7年以上加重強制性交罪。律師吳漢成表示,本案有3名受害人,廖嫌至少會被判21年以上徒刑。
警方調查,廖姓教師(28歲)是南部某師範學院畢業,6年前到受害女童就讀的國小任教,學生是五、六年級高年級生,其間有1年多去服役。由於廖男年輕活潑,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
檢警指出,廖姓教師常利用指導女學童打躲避球姿勢,乘機摸腰部、臀部和胸部,有時還假借獎勵,親吻女學童頭髮、臉頰和嘴唇,並在他的部落格裡稱女學童為「最愛的」或「寶貝」,還與部分女學童臉貼臉合照,有如男女朋友。
檢警說,在學校午休時間,廖姓教師會拉上教室窗簾,要女學童到教室前面,和他一起並頭趴在教師的辦公桌午睡;有時並故意左擁右抱女學童,讓一些女童以為這是「老師愛我的方式」、「老師最愛的是我」。廖姓教師最後會以戶外教學為由,將女童帶回家性侵。
男學童私下罵色魔
廖姓教師行徑猖狂,男學童私下都叫他「變態叔叔」、「色魔」,連校外的安親班老師也知道,會提醒學童:「那個老師手腳不乾淨,你們要保持距離。」
上周,一名五年級女童以廖姓教師女友自居,向同學炫耀,事情傳到家長耳中,家長帶女兒到醫院檢查,發現遭性侵,憤而檢具驗傷單直奔新竹地檢署提告。檢察官周懋瑜認為事態嚴重,傳訊幾名與廖姓教師有親密行為的女學童,除有多人表示遭摸乳、愛撫及親吻外,又有兩女童承認被性侵。
由於廖姓教師教過的女學童有人已讀高一,且與廖還有來往,檢警懷疑被害人從國小到高中生都有。
廖姓教師在檢警調查時雖坦承犯錯,但對性侵未滿12歲幼童,竟僅認為「感情逾越了師生的界限」。他還打電話向女學童一一道別,讓幾名小女生痛哭不捨,甚至向警方求情:「我是自願的,老師是真心愛我。」
遭押前還無恥留言
廖姓教師還在部落格繼續欺騙受害女童,無恥留言:「請原諒我的缺席,面臨一個很緊要的關頭,所以這陣子必須離開我的寶貝們……。」
而廖姓教師任教學校的校長先前雖曾聽到廖的作為有問題,但僅約談口頭告誡,要求與學生保持距離,並未通報縣府教育處,更沒調查是否有學生受害。對此,校長昨辯稱:「只是傳聞而已,並沒家長抗議。」
上周家長提告後,校方才通報縣府教育處,並於前天召集高年級學生到禮堂輔導,但校長向學生說:「老師只是不小心碰到同學身體,並不是故意的。」要學生不要亂說話,破壞學校聲譽。家長得知後痛罵校長包庇。
新竹縣教育處副處長姜秀珠昨表示,明將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及教師評議委員會,研議將廖姓教師列為不適任教師,永不錄用;另校方若隱匿不報又未適當處理,將一併研討懲處校長及主任。馮喬蘭指出,被害人還可向學校請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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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rmvb 於 2009-5-3 00:1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