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 系: | 經建行政 |
職 稱: | 專員 |
官等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8-南投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5月25日 ~ 098年06月02日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具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並符合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工廠輔導法及法令解釋。 2.協助核閱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南投縣中興新村省府路4號)。 |
聯絡方式: | 1.請於98年6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等相關資料影本,並註明應徵之職務及聯絡電話,逕寄南投縣中興新村省府路4號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人事科李宛茹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2.聯絡電話: |
經濟部工業局徵才
cuteftp 發表於: 2009-5-29 10:33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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