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研訂合併辦法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等人提案指出,國立大學整併推動多年,但礙於現行法令,國立大學合併必須經過相關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教育部無法強勢介入,導致實際合併案件僅有八十九年「國立嘉義技術學院與國立嘉義師範學院合併國立嘉義大學」,及九十七年「國立東華大學及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合併為國立東華大學」,整體推動成效不彰。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未來教育部的角色,是主動協調,而不是強迫兩個學校合併,教育部將挹注合併經費,目前有台南大學和台南護理專科學校、台中技術學院和台中護理專科學校兩個合併案在進行中。
教育部表示,我國大學院校數量高達一百六十五所,還不含軍警校與空大,導致教育經費嚴重稀釋。
高教司科長倪周華表示,教育部將在半年內研訂出合併辦法,使大學有所依循。至於國立體大和台灣體育學院整併破局,教育部分十年逐年扣回補助經費共計六千萬元。
私立學校部分,教育部採取的立場是輔導退場或轉型。高教司表示,私校若轉型為養老院或補習班等文教機構,有關稅金等應繳經費,可以「寄存」模式暫時不用繳回。
立法院院會昨也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九條與第十條修正案」,教育部表示,回應婦權團體對大學校長遴選的性別平等意識訴求,明定校長遴選小組的委員性別比例,任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