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執政時期就長期存在讓高階軍官轉任公務員的「檢覈考試」,只須檢覈文件及超高錄取率的不公平,後來在朝野立委關切及輿論壓力下,劃下休止符。但在此之前,已產生兩千餘名有爭議的「軍轉文公務人員」,與當年公務人員的「甲等特考」,被在野立委譏為「兩大黑官」。
與甲等特考文官 被譏為兩大黑官
即使在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職人員考試制度有所變革後,這種由高階軍官轉任文官的國家考試錄取率,仍然高得嚇人,二○○四年甚至曾高達五十三.六六%,遠遠超出公務人員高考及特考的錄取率。
軍人轉任公務人員有特殊的時代背景。五十年代台灣面臨政治經濟大幅轉型翻揚時期,政府需才孔急,當時唯有軍中才有大量行政管理經驗人員,兩蔣政府於是構思以行政命令及制定相關法令,讓不同軍階的軍人轉為公務員。
最早的一批在一九六五年間,有五百位上校、中校級軍官全數轉任省屬機關,但他們不具公務人員資格,導致各行政單位紛紛要求軍方必須以適法方式解決軍人轉任問題。尤其更高階軍官因直接轉任行政單位主官管職務,更需明確規定,在此時空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就是考試院在一九六八年訂定的「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規則」。
然而這類高階軍官「先任用、再考試」,說穿了就是為特定的高階軍官開缺,在一九八八年之前,竟然都只要以檢覈證明文件方式取得資格,及格率有時高達百分之百,考試公平精神蕩然無存,當然受到各界嚴厲批評,考試院直到二○○六年三月才公告廢止。
2004錄取率仍達53% 公平性被噓
考試院在二○○二年五月另訂定「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明確律定高階軍官轉任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考試型態看似比以前更嚴謹,但自二○○三年起,錄取率都相當高,○四年更達五十三.六六%;尤其對比近十年國家公務人員考試錄取率,高考及特考錄取率低於十%,普考錄取率低於五%,錄取率驚人的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究竟是否符合公平性,還是難逃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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