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行駛通過時,車輛停在平交道黃網線上,是違反交通管制條例之行為,受罰的金額要比國道高速公路超速高出一倍有餘,值得駕駛人的警惕,以免荷包大失血。
台灣火車平交道的兩側道路都畫有寬闊的黃網線,當列車要通過時,從敲鐘、放柵欄到升起柵欄時,車輛停在黃網線上,一經員警錄影或照相取證後,就會被開八千元罰單,聞者莫不咋舌,怎麼比國道的超速還貴近二倍。
據前大甲火車站派出所長黃國忠表示;火車行走迅速,任何車輛或身體都不堪撞及,則平交道是行車安全障礙物,當有列車到來,有車輛未衝過,被夾在軌道上時,可緊急撞毀柵欄脫險,唯黃網線一旦有車,鐵軌上的車輛就失去逃生機會,甚至於會釀成被列車撞及之大車禍,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平交道嚴格執行管控是有必要。
最近鐵路大甲所經常在外埔與大甲區交界水美路平交道上錄影取締,很多駕駛人都不知平交道黃線停不得,而且不知是重罰,而被開罰單,幸大致以一般道路管理條列處罰或是勸導,才未大失血。十八日前黃所長在台灣道教總廟解釋平交道違規停車的嚴重性後,引起大家重視,不過希望鐵路局應多做宣導,避免駕駛人違規停黃線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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