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25日 ~ 098年07月03日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 2.具電力系統實務工作相關經驗。 3.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機關需要作職務調整。 4.須配合於夜間或假日輪值業務(每週一次)。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全館高低壓電力設備,給排水系統維修工作業務。 2.月薪32928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約98年10月)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110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方式: | 1.請檢附以下證件:(1)個人履歷表(請貼上最近2吋照片1張,註明白天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報名日期:98年7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104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吳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機電組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3.經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聯絡電話:(02)2758-8008轉分機627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