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業務促進員(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44-澎湖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25日 ~ 098年07月02日 |
資格條件: |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 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水源路52號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等,註明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於98年7月2日前限時掛號郵寄(逾期視同放棄)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人事室許小姐收(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8樓)逾期不受理。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考試亦不退件;洽詢電話:07-2313232#119。九、甄試方式:第1試-電腦測試;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未達所定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 第2試-口試。 ※簡章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khesa.evta.gov.tw/cht/index.php?#最新公告下載(日期98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