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臨時人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23日 ~ 098年06月29日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1.以高中畢業以上學歷為優先。 2.凡品行端正、遵守行政倫理、具服務熱誠且無不良紀錄之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具電腦操作能力。薪資: 每月21939元支領工資包含.勞保、健保、勞退。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協助辦理本鄉旅遊中心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工作期間:自98年7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台北縣坪林鄉坪林村坪林一○一號(坪林鄉公所觀光課) |
聯絡方式: | (畢業證書影本及履歷表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2.國民身分證;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請附)。報名方式:98年6月23日上午10時至98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以郵戳為憑。連絡人:人事室02-26657251轉224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