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權證操作分析三部曲之二 -- 權證價格合理性評估
權證價格合理性這一點,在分析上較具專業技術性,但一般投資人仍可藉由券商提供之行情資訊來取得,簡單來講即以「隱含波動率」作為判定之指標,隱含波動率較高者可能暗示權證價格有高估之嫌,反之亦然。 在一般市況下,股價波動率通常有其合理之特定區間,如何找出每一權證隱含波動率之合理區間,顯然對於操作成敗具有重大之關鍵決定力量,以下列示幾項在決定隱含波動率合理區間時應考量之因素:
標的股票之歷史波動率
歷史股價波動率應為隱含波動之一重要最佳之參考標準,就短線操作之目的而言,對於欲介入標的權證之隱含波動率容忍上限自然較高,10天期股價波動率可作為參考依據;在中線(或波段)操作前提下,144天期股價波動率為應謹守之權證選取標準。
歷史隱含波動率區間
歷史隱含波動率區間指過去一段時間(如10、30個交易日),某特定權證隱含波動率之變動範圍,此一因素實為發行商之造市政策、標的股票之歷史波動率二因素綜合考量下之產物,若目前處於該區間之下緣,則相對具有買進之優勢;若目前處於該區間之上緣,則宜儘量避免介入該檔權證,以免賺在股價上賺了差價,卻在波動率上發生損失。
其他相同(關)標的權證之隱含波動率
此一因素考量之重點在於:市場上替代性操作工具其相對取得成本。譬如:茂矽之於華邦、聯電之於台積電。尤其在價內(外)程度及距到期期間長短二條件相近之情況下,此一因素更為權證選取重要之考量,當然在股價短線屬於個股題材之情況下,此一因素之攸關性即大為降低,甚至可不予考慮。
發行條件之考量
權證價格對隱含波動率之敏感程度,會因權證目前所處狀態不同而有相當程度之差異,主要考慮之層面有二:距到期期間長短、價內(外)之程度。
就價內(外)程度而言:(深)價內權證實無須過度強調其隱含波動率,而應考量其時間價值是否合理,槓桿效果是否符合操作效率;價外權證則宜避免介入高隱含波動率者,此點對於價外程度愈深者愈形重要,否則其槓桿效果必然大打折扣,甚至負值之槓桿,此一特性對於短天期權證尤為顯著。
就距到期期間長短而言:隨到期日逐漸接近,價外權證價格之波動率敏感程度隨之提高,價內權證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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