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組合一》
高考與普考考試日期是錯開的,只要您有毅力連考5天,就可以一次參加兩種考試,加上年底的地方政府特考,總共有三次考試機會喔! | ||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地特三、四等(一般民政) |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1.行政法 | ||
高考三級(預計每年7月) |
◎2.行政學 | |
&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 3.政治學 |
地特三等(預計每年12月) |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4.地方政府與政治 |
(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5.公共政策 | |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
普通考試(預計每年7月) |
※1.行政法概要 | |
& |
※2.行政學概要 | |
地特四等(預計每年12月) |
◎3.政治學概要 | |
◎4.地方自治概要 | ||
【註】:「※」採測驗試題、「◎」符號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非測驗試題。 以上也可報考初等及地方五等考試。 |
《報考組合二》
普通考試、地特四等(一般民政)&關務特考四等(一般行政) 考試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關務特考四等(一般行政)
雖然經濟學概要是屬於商業類科的考試科目,但此科卻是考選擇題型。所以只要再補上一科經濟學概要,就可以報考關務特考四等一般行政類科,多一次上榜機會。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1.行政法概要
(預計每年4月)
※2.法學知識(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經濟學概要
※3.英文
【註】:「※」採測驗式試題、「◎」採申論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非測驗試題。
《報考組合三》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類科,是另一個超優質的選擇,在考科上和普考、地特四等的一般民政只有一科不同,只要補上刑法概要,就可以跨考,而且科目多為選擇題,準備起來格外輕鬆! | ||
普通考試、地特四等(一般民政)&一般警察考試四等(行政警察) |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一般警察考試四等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1.行政法概要 |
(行政警察) (預計每年6月) | ※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 ※2.法學緒論 |
※3.英文 | 3.刑法概要 |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非測驗試題。 |
《報考組合四》
普通考試、地特四等(一般民政)&國安局特考四等(政經組) 考試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2.法學知識與英文(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英文)
專業考科只差經濟學概要,只要您的年齡是18歲以上、35歲以下,就可再報考國安局特考喔!
國安局特考四等(政經組)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1行政學概要
(預計每年9月)
2.政治學概要
※3.經濟學概要
【註】:18歲以上,35歲以下,始得報考。「※」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及測驗混合試題、其餘採非測驗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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