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社工師介紹:
社工師與醫療、教育、護理等同為助人專業,但注重於個人本身的需求,從生理、心理的觀點出發,並與社會連結。一般所稱的社工師只是考個「執照」,拿到執照之後,就可以從事社工師的業務,但工作機會還是得自己去尋找及開創。然而公職社會工作師,就是公家機關聘請之社工師,必須先有社工師的執照才能應考,考上之後就有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相對於其他類科,公職社會工作師較為特別,必須有執照才能報考,由此可知政府對於公職社會工作師有意提高報考門檻,相對的,競爭性也較低,考取機會也大。
◆應試資格
等別 |
應考資格 |
高考三級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 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 |
備註 |
普通考試、地特四、五等及初等考,無招考名額。 |
◆應試科目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
◎1.國文 | ◎1.行政法 |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2.社會工作實務 | |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公職社會工作師是社工界的頂尖人物 公職社工師之工作性質,包括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尚 有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以及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 服務等。大致分發至內政部、社會局(科)、各縣市社政、勞政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