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風介紹 :
政風工作,其意義乃在瞭解政府施政的得失、整飭政治上的不良風氣、革除公務員的陋習積弊,並且能整肅貪污腐敗的官僚風氣,以求提高行政
效率、促進政治革新,使民眾對於政府的廉能具有信心。所以在具體的作法上,政風工作最重要的便是正人先正己、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偵
辦、服務代替干預,以期根絕貪瀆、收澄清吏治之效。
◆應試資格 | |
等別 |
應考資格 |
高考三級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 |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普通考試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應試科目 | ||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
◎1.行政學 | |
◎2.行政法 | ||
◎1.國文 | 3.社會學 | |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4.刑法 | |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5.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 |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6.刑事訴訟法 | |
普通考試 |
※1.行政法概要 | |
2.刑法概要 | ||
3.刑事訴訟法概要 | ||
4.公務員法概要(含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 ||
【註】:「※」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法律政風是反貪瀆之代言人
政風類科的職務大多分發至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公立學校、國營事業機關之政風處室,專門針對公務人員涉及貪瀆事件的調查。看過港劇的人,
想必對「廉政公署」這個單位不陌生吧!政風就是跟廉政公署的工作性質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