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5項考試共設5類科,定於8月27日(星期六)至8月29日(星期一)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其中律師考試第一試為8月27日、專利師考試為8月27日至28日,其餘考試均為8月27日至29日,並自5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報名。
黃秘書長又表示,律師考試第二試定於10月29日(星期六)至10月30日(星期日)在臺北考區舉行,自9月30日起至10月6日止受理報名。另本5項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黃秘書長再指出,律師考試自今年開始實施新制考試方式,考選部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規定,於律師考試第二試附發「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法律條文供應考人使用,惟實際命題範圍並不以附發的法律條文為限。至於各應試法律科目所附發的法律條文,以本考試舉行2個月前經公布生效的法律條文為準。
最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