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短期就業人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2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9-雲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7月31日 ~ 098年08月10日 |
資格條件: | 1、依據教育部97年12月15日台國(二)字第0970254773號函、97年12月17日台國(二)字第0970254809A號暨97年12月25日台國(二)字第0970258581A號函核定之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97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計畫辦理,本短期促進就業案係經勞委會認定為特定計畫之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無資遣費。 2、待遇及工作時間:依教育部經費編列標準,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1,0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校及教育處、家庭教育中心依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自98年07月11日(僱用日)起至98年10月31日止。 4、具有大專院校畢業以上學歷、性別、年齡不拘,男需役畢;另軍公教已有完善退休制度,除特殊情況亟待協助並有證明者外,原則上不進用軍公教退休人員。 5、須具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基本處理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資訊教育業務資料整理。 2.協助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資訊管理與維護。 3.其他家庭教育中心臨時相關交辦工作等事宜。 4.以加強辦理弱勢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及課後照顧為主。 5.協助本縣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方案相關業務。 6.教育處臨時相關交辦工作等事宜。 |
工作地址: | 1.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斗六市南揚街60號) 2.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
聯絡方式: | 1、請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填妥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四:加強各級學校學生輔導及閱讀推廣方案-「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報名表(置於本校網站)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8年08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人事高慈蓮小姐收。 2、各類別雇用人員除依錄取名額外,並依面試成績高低列冊候用數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上級增列僱用名額或職務出缺,依序遞補。 3、面試時間:98年0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時至15時(報到時間:同日13:40),請攜帶身份證或相關履歷證件。 4、面試內容:每人30分鐘,(資訊處理操作能力,採實際上機操作,時間20分鐘,佔50%;以工作內容為主之面談口試約10分鐘,佔50%等)。 5、錄取公告: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6、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洽詢電話及承辦人:5222724,人事高慈蓮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