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預計民國一○二年起取消人工收費並改採「走多少、付多少」的計程收費。交通部規畫,屆時民眾若未申裝新型電子收費機eTag(電子標籤),也不事先登記透過車牌辨識系統來扣款,直接上路將會被視為違規通行,恐將挨罰。
對於明年二月eTag上路後的政策,高公局長曾大仁昨透露,將立法實施「差別費率」,也就是電子收費的通行費率將低於人工收費,以鼓勵民眾裝機提高ETC使用率。預料費率會比現在ETC通行費九五折還低。交通部次長陳建宇也強調,遠通電收明年二月推出零元eTag,免費申請就能裝機,預料未來不裝機的人會很少。
ETC議題近日引發高度關注,交通部昨天主動召開記者會說明。部長毛治國說,民眾未來若沒裝eTag也沒事先登記,就是「違規通行」,就像現行沒裝OBU(車上機)硬闖ETC車道一樣。
事先登記是參照現行「全民體驗」方案,用路人事先登記並儲值一筆錢,就可透過車牌影像辨識系統事後扣款。
不過,在服務業上班的張清明聞訊後大罵「離譜」,強調用路人使用國道又不是不付費,通行費理應政府主動收取,豈有民眾不裝機也不登記就是違規通行的道理。在台北市萬華區從事木耳批發的楊明勳則認為,如果eTag都不要花錢就可申裝,對於未來可能增加違規通行的罰責,他可以接受。
針對部分用路人的反彈,交通部路政司和國道高速公路局記者會後急忙澄清,強調該規定涉及用路人使用國道權益,能否在計程收費上路時實施還有變數,將端視是否取得社會共識和立法部門支持。
路政司補充,會修正《公路法》有關高速公路繳費方式,明列eTag和事先登記兩種,澄清非指違規通行,而是增訂未依規定方式繳交通行費的罰責;且完成修法前,民眾若未採行上述兩種方式繳款,計程收費初期還是會允許民眾事後補繳,但要多付五十元作業處理費。
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也支持交通部作法,指新加坡也有未裝機上路的罰責規定,但他也說,政府推動全面電子收費應有配套,例如可以利用全面換新車牌時強制車主加裝e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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