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就業服務員(雇用期程至98年12月31日止)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8-南投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8月27日 ~ 098年09月04日 |
資格條件: | 應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選及培訓準則第7條所列就業服務員資格,資格如下。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二、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遴用就業服務員,因地處偏遠、人才尋覓不易或有特殊情形致有困難者,應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遴用就業服務助理員代之。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就業服務督導之指導下,協助辦理就業服務事項。 就業服務助理員應具備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之資格。 第一項就業服務員或前項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
工作項目: | 協助公益彩券經銷商及失業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南投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方式: | 一、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註明參加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職缺【受理單位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聯絡電話:049-2222106分機565曾小姐 】。二、請檢附相關資料:個人履歷表(附半身脫帽照片)、個人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均送影本),若資格符合另行通知面談,若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三、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