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早在18世紀中葉,就有類似的概念。但到了20世紀初期才出現實體卡片的形式。
20世紀初期,美國人摩理斯(Auther Morris)發明了信用卡,卡片則是以金屬製成。雖然發行對象有限、受限使用場所,但由於標榜可以『先享受,後付款』,果然吸引大型企業開始推出信用卡,美國通用石油公司在1924年,即發行了『油品信用卡』,最初當成送給公司職員及特定客戶的貴賓卡,由於反應不錯,後來更擴及一般民眾,做為促銷油品的手段。其他石油公司則在激烈的競爭下,亦陸續推出各式信用卡因應。從此信用卡市場開始蓬勃發展,其他業種如電話、航空、鐵路公司等,亦紛紛推出信用卡招攬客戶。
但後來由於美國經濟大恐慌,許多發卡公司因呆帳問題及信用卡詐欺蒙受損失,使信用卡業務受阻,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曾下令戰爭期間禁止使用信用卡。
現代信用卡的雛型,可說直到1951年大來卡(Diners Card)問世才形成。大來卡公司先替持卡人墊款,並向商家索取手續費。這種模式一直沿用至今。而商店範圍亦逐漸從餐飲業,延伸至一般零售業及旅遊相關行業。1959年美國運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開始發卡,憑藉豐富的旅遊經驗,順利將業務範圍擴及美國以外的地區。
1950年代的信用卡的發展,除了建立了持卡人(Cardholder)消費,不需付現,發卡銀行(Issuer Bank)向特約商店(Merchant)收取手續費(Merchant Discount)的模式,更提供循環信用付款方式,持卡人付費頗具彈性,銀行增加利息收入。爾後,持卡人逐漸習慣利用循環信用,銀行信用卡的發展開始蓬勃。
1976年花旗銀行首開信用卡收年費之先河,打破長久未向持卡人收取年費的慣例,當時確實引起了軒然大波,但也挽救了銀行入不敷出的窘境。而後來當信用卡收年費幾成行業慣例後,AT&T公司又以免年費,作為最大賣點,期能打入信用卡市場。因此,現在很多銀行信用卡並存著收年費和免收年費的制度。
VISA Card發展史
1959年開始洛杉磯的美國商業銀行(Bank of America)將信用卡推廣到全加州。到了1965年美國商業銀行開始拓展全國性的業務,隔年發行一種有藍、白、金三色帶圖案的BankAmericard,並授權其商標給其它銀行使用。為了擴充業務,美國商業銀行成立National BankAmericard Incorporated(NBI),並將使用授權商標的銀行,轉成NBI的非持股會員。但濃厚美國色彩的BankAmericard,並不受國外銀行的青睞,終至1977年將BankAmericard正式改名為Visa。
Master Card發展史
1967年「西部各州銀行卡協會(Western States Bankcard
Association, WSBA)」成立,這個由四家加州銀行組成的協會,計劃推出Master Charge的信用卡。後因該協會加入銀行間卡片協會,即將Master Charge授與該協會使用,到了1970年,銀行間卡片協會正式取得Master Charge的專利權。為了拓展國際市場,1978年,Master Charge改名為Master Card。
MasterCard在成立之初即以Visa為主要競爭對象,經過多年的競賽,這二家信用卡組織發展成全球有超過1,400萬家的特約商店的國際組織,MasterCard及Visa卡二大信用卡的國際市場佔有率超過80%以上。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已成為現今消費者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
JCB Card發展史
早在1961年,日本三和、日本信販、三井、協和、大和等銀行合組「JCB International(JCBI)公司」,同年三月首度發行JCB信用卡,但限日本國內使用。自1981年起,才開始發展國際業務,建立全球服務網路,拓展國際發卡市場,但仍以美國及亞洲地區為最主要市場。
聯合信用卡發展史
民國70年(1981年)中華民國行政院財政部頒佈「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由七家金融機構(台灣銀行、第一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國泰信託投資公司、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籌組中心籌備小組。
並於民國72年(1983年)正式成立「財團法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隔年,正式發行「聯合簽帳卡」。民國77年更名為「聯合信用卡」,中心名稱亦更名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使用範圍僅限台灣地區,目前可簽帳商店超過20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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