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營造業及製造業廠商申請聘僱外籍勞工前,須辦理國內人才招募,以保障國內勞工就業機會。
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則訂有「加強重大工程及製造業國內人才招募之推介媒合作業實施計畫」,要求各廠商在申請僱用外國人前,須參加就服處舉辦的徵才、自辦現場徵才各1次,國內招募實際雇用就業人數須達需求人數4成。
這次參與徵才的廠家包括仁才服裝有限公司、福達機械有限公司、力泰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家暘企業有限公司、幸味村有限公司、活泉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德佳鋼鐵有限公司、華顏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固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廠商,共提供95個工作機會。
相關訊息可查詢台北人力銀行網站(www.okwork.gov.tw),也可電詢就業服務專線(02)259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