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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75%民宿定金偏高

chrome 發表於: 2009-9-07 15:54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消基會今天公布,研擬中的訂房定型化契約草案,規定民宿淡季定金不得逾首日房價 3成,但經調查,75%民宿業者都超過3成,由於草案未完成立法,呼籲消費者提高注意。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天仁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消費者利用網路查詢民宿業者資料,常被美麗的相片吸引就決定,但很多人不知道民宿業者是否合法,以及相關訂退房規定,特別是發生88水災後,到底道路有無中斷,能否成行等資訊都不清楚,呼籲觀光局應加強管理。

謝天仁表示,消費者與民宿業者間最常見問題是退訂房相關規定,雖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正研擬「民宿(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但在未完成立法前,無明確罰則,因此消費者要多加注意。

依這項訂房定型化契約草案,規定民宿在淡季定金不得逾首日房價的 3成,但消基會調查全國12家民宿業者,有 9家也就是75%超過3成、更有7家業者定金高達5成。

這7家包括宜蘭縣「水岸森林會館」、「大好親水河畔渡假村」,南投縣「夢享家民宿」,屏東縣「瑪雅之家」,花蓮縣「瑞穗靜廬渡假別墅」,台東市「望廬民宿」及澎湖縣「夏灩澎湖渡假民宿」。

至於在退房規定方面,同樣依這項草案,在 7天前取消者,可請求業者退50%定金,4至6天前取消可退40%,2至3天前取消退30%,甚至住宿前1日前取消也可退定金20%,當日取消則不得請求退還。

依此草案檢視,12家業者中「水岸森林會館」與「大好親水河畔渡假村」,是3天前取消不退定金;「里京館咖啡民宿」、「海水正藍民宿」與「夏灩澎湖渡假民宿」規定7日前取消不退定金。對照草案規定,業者自訂規定相對嚴格。

此外,謝天仁強調,南部先前發生88水災,天災屬不可歸責消費者因素,若消費者取消訂房,民宿業者應把所有費用退還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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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witsai at 2009-11-12 11:10:38
沒錯沒錯!定價是高了些,但是又愛那種特別設計過有意國風味的民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