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僱駕駛人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6-台中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04日 ~ 098年09月14日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二、資格條件:(一)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照。(二)有三年以上實際駕駛經驗。(三)具一般車輛基本保養常識。(四)無飲酒、賭博習慣,品性端正。(五)上下班時間能配合公務車出勤安排。 |
工作項目: | 擔任復康巴士司機。 |
工作地址: | 臺中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於98年9月14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臺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號』臺中縣政府人事處(人力科)張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駕駛人員」字樣。二、應徵證件:1.履歷表乙份(附貼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2.國民身分證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乙份。3.相關駕駛執照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另視需要通知面試(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備註:一、本項職缺係屬約僱人員性質。二、本項僱用人員如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再續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