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出門忘了帶錢,萬一油箱快見底怎麼辦?其實中油各直營的加油站可先賒油,卻替耍賴民眾開了方便之門。新北市一名男子租車出遊、花光身上的錢,行經北市中油復興北路直營加油站時油箱快見底,轉進加油站要求加滿,當油槍跳停,加了近三十八公升汽油、要價約一千二百元,他說:「身上沒錢,三天後一定還錢。」他簽下借據遭催款三個月仍不還錢,被依詐欺罪嫌函送偵辦。
中油公司工業關係處副處長唐苑莉表示,民眾開車出門忘了帶錢,或錢包掉了、被偷等,當油箱快見底時,中油的直營加油站確實可賒油,當事人只要簽具「欠付油款限期繳納切結書」,七天內還款即可,「這是便民措施,通常不會大肆宣傳,現在很少人這樣,台北市一個月不到一起,且大部分都會還。」
辯「很忙」拒還款警方指出,賴帳的楊姓男子(三十八歲)家住淡水區,他駕駛租賃的轎車至北市中油復興北路站,明知身無分文,卻要求加油站工讀生加滿九五無鉛汽油,直到油槍跳停,共加了三十七點九六公升、約一千二百元,他才兩手一攤說:「我身上沒錢,可以賒油嗎?」還信誓旦旦地說:「三天後我一定親自還錢。」
警方說,當時工讀生要楊男填寫「欠付油款限期繳納切結書」,且在確認電話無誤後,即讓他開車離去,孰料三天後楊男未現身。中油復興北路站多次催款,他誆稱「我在外地工作」、「我現在工作很忙,抽不出身」、「給我匯款帳號,我用ATM立刻轉帳」。
連續兩次就法辦楊男雖總是一再允諾還款,卻多次跳票,中油催款三個月仍不還錢,認為他是加霸王油憤而報案,之後楊男也不到案說明,日前被依詐欺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北市中油復興北路站證實確有此事,表示曾多次打給楊男,楊男都以工作忙推托。站方無奈地說:「如果不報警,欠款就必須自行吸收。」站方也說,因現在每筆欠付油款都有電腦連線紀錄,「若惡意加霸王油兩次,就會遭扭送法辦。」
加霸王油囚5年對此律師張建鳴提醒,若加霸王油恐觸犯詐欺罪嫌,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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