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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路太遙遠

tomjay936 發表於: 2011-11-17 16:44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陳氏夫婦閃電結婚至今已三年多,最近一次大學聚餐時,看他們兩人打情罵俏的樣子。

彷彿仍沈醉在新婚的甜蜜之中,朋友們開玩笑說,七年之癢快過一半了,會不會癢癢的?

想不到,陳先生語不驚人死不休地說:「豈止是癢,抓得都破皮流血了!呵!」

「是真的,我們有一次吵得很兇,她說她再也受不了,而我也實在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就把離婚協議書寫好,彼此也都簽名蓋章了,還花錢找了兩個證人。」

陳先生不改其性,慢條斯理地說。

「接著,我們就到戶政所去辦離婚,而這段婚姻進行曲,也就將在那手續完成之後劃上休止符。」

陳先生啜飲一口烏龍茶後徐徐地說。

「但沒想到,戶政所的人員告訴我們,民法規定離婚的手續除了要有協議書及當事人、證人簽章外,還要持戶口名簿及二吋半身相片三張,而且要到戶籍地之戶政所辦理登記。」陳太太說。

陳先生並補充:「因為我們的『戶籍地』仍在高雄,還沒遷上來台北,所以依戶政所人員的說法,我們必須要跑一趟高雄才行,而且要先回家拿照片。」

「那個時候已經完全失去理智了,恨不得馬上就離,所以就算要從台北跑到高雄去辦離婚,我也堅持要離,誰怕誰呀!反正又不是我開車。」

陳太太說說笑笑著,看了老公一眼。

後來我們真的開車上高速公開南下,一路上兩人都沒有話說。

因為這趟的目的無非就是『離婚』,車上的氣氛冰凍凝結到不行的地步。

「是啊,冰凍到不行!不知道是誰開不到一半就喊肚子餓,說想吃吃新竹米粉跟貢丸。」

陳太太帶著笑意說,挖苦人的口吻中帶著甜蜜。

「我是擔心妳肚子會餓嘛!而且都快中午了,剛好又快到新竹,所以我想不如就先吃個飯,反正我們也很久沒有去新竹吃米粉跟貢丸了。」陳先生說。

「最後,兩個人吃得好飽,她說她累了,想睡覺,我則建議先回台北休息算了。她聽了沒什麼意見,就這樣,我們又從新竹開回台北,畢竟,離婚路還真的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