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車,掛牌前,或者買二手車,要變更登記前,你都得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定期驗車前,也一樣,為甚麼?
87年開辦至98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累計已賠付1,378億元給199萬人次,這就是最好的答案。因為使用汽、機車,除了方便快速之外,也可能致人傷亡,萬一車主賠不出來,對受害人和車主都是二度傷害。全世界的先進國家都已立法強制要求車主投保責任險。未依法投保或續保者,都要罰!
別忘了,投保後取得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要隨車攜帶,以備警察攔檢,萬一出事,也可以打保險證上的電話,通知保險公司。不管汽車或機車,未投保不僅發生交通事故時沒有保障,而且一次罰款至少夠繳2年以上保費,還是不要投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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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