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汽車責任險是一種為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提供賠款的保險,當然只有在受害人是「第三人」,而且被保險人確實必須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賠償責任
任意汽車責任保險所承保的是被保險人依法必須負的賠償責任,這個概念與強制責任保險不管誰對誰錯,只要有人傷亡就賠是完全不同的。保險公司理賠之前必須先做責任的鑑定與計算責任分攤,再依鑑定結果決定是否理賠及賠償多少。
被保險人(原則上是車主)本人、駕駛人、車上乘客、車主或駕駛人的同居家屬或執行職務中的受僱人,對被保險人來說,都不是「第三人」,因此都不屬於任意責任保險的保障對象。此外,交通事故發生時,車內、車上的乘客也不在任意責任險的保障範圍。例如,車主在倒車時不慎撞到在車後玩耍的小女兒,或者發生車禍時,導致同車友人受傷,任意責任險都無法負賠償責任,當然也包括他們的財物在內,都無法獲得理賠。
貼♥提醒!
任何一次交通事故發生時,除了車外或對方車上第三人之外,被保險車上乘客,也可能發生傷亡,建議應該另外加保乘客險,5人座的汽車投保車上乘客4人,每一人醫療費用60萬元,死殘300萬元,一年保費大約2千元,每一家公司略有差異。
簡單地說,任意責任保險賠償的對象是車外的第三人與第三人的財物,不包括任何在車內的人以及在車外的「非第三人」。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