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運動教練(體操專長)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3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2-宜蘭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21日 ~ 098年09月25日 |
資格條件: | 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並取得教練證者。 |
工作項目: | 一、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二、參與學校體操運動訓練、競賽、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三、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羅東鎮羅東國中體操館 |
聯絡方式: | 請至本校輔導處現場報名(本校地址: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199號;聯絡電話:03-9566659分機205輔導主任)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1份(準備最近6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請於公告上預先下載填表)。二、繳交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符合報考運動種類之專任運動教練證、經歷證件、退伍證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有關證明文件、個人簡歷表及教案各5份(格式自行設計並裝訂成冊,請以A4列印並貼個人相片)。。 1.證件正本:驗後退還。 2.證件影本:A4格式請裝訂成冊(一律訂左上角)。 3.證件裝訂順序:身分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專任運動教練證、經歷證件、退伍證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有關證明文件、個人簡歷表5份、教案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