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報考資格
1.學歷要求如下表,應屆畢業者需於101 年7 月15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2.不得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
甄選方式
- 1.初審: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後,以電子郵件或網路查詢等方式通知參加筆試
- 2.筆試:學歷要求、考科、缺額、薪資如下
類別 |
學歷要求 |
筆試科目 |
缺額/ |
起薪 |
---|---|---|---|---|
櫃台組 |
高中職學歷 |
金融專業知能(含會計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編) |
50名 |
29,637 |
金融組 |
大學學歷 |
1.英文 2.金融專業知能(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編) |
69名 |
33,255 |
法律組 |
大學法律系畢業 |
20名 |
33,255 |
|
理財組 |
大學學歷並具下列證照: 人身保險業務員 信託業業務員 投信投顧業務員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
20名 |
43,506 |
|
客服人員 |
專科學歷並通國台語 |
口語表達能力及電話禮儀應對技巧測試 |
11名 |
29,637 |
備註 |
具有金融相關證照與語言檢定證明者,或具有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
- 3.面試:
依筆試成績(一般行員)或書審資料(客服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6 月中旬完成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