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
一、報名時間:101.04.19-05.03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筆試測驗日期:101.05.19 (僅設台北考區)
三、口試測驗日期:101.07.01 (僅設台北考區)
貳、華南金融集團聯合招募職缺(筆試專業科目)一覽表
需求單位 | 甄試類別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筆試專業科目 | 薪資標準 |
華南金融控股 | 資深資訊專案管理人員 | 台北市 | 2 | *資訊專案管理 *資訊安全管理 題型:非選擇題 |
45,000 |
華南商業銀行 | 儲備菁英人員─商學管理組 | 台北地區 | 10 | *財務管理 *國際貿易學 *經濟學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
40,000 |
儲備菁英人員─法律組 | 台北地區 | 5 | *民法、公司法 *銀行法、票據法 *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
40,000 | |
儲備理財人員 | 台北地區 | 12 | *經濟學概要 *金融市場實務 ◎題型:選擇題 |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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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區 | 2 | ||||
新竹苗栗地區 | 2 | ||||
台中地區 | 1 | ||||
台南地區 | 2 | ||||
高雄地區 | 1 | ||||
產品行銷企劃人員 | 台北地區 | 2 | *行銷學 *金融市場實務 ◎題型:選擇題 |
35,000~45,000 | |
客群經營企劃人員 | 台北地區 | 1 | *客戶關係管理 *金融市場實務 ◎題型:選擇題 |
35,000~45,000 | |
一般櫃檯人員 | 新竹以北地區 | 210 | *貨幣銀行學 *會計學 *銀行法、票據法 ◎題型:選擇題 |
32,000 | |
一般櫃檯人員(原住民) | 新竹以北地區 | 10 | *貨幣銀行學 *會計學 *銀行法、票據法 ◎題型:選擇題 |
32,000 | |
程式設計人員 | 台北地區 | 8 | *邏輯推理 *程式語言:Java+SQL ◎題型:非選擇題 |
33,000 | |
系統維護管理人員 | 台北地區 | 15 | *邏輯推理 *計算機概論:作業系統、資料庫、TCP/IP ◎題型:非選擇題 |
33,000 | |
網站管理人員 | 台北地區 | 2 | *計算機概論 *網頁語法 (html、javascript、css) ◎題型:非選擇題 |
33,000 |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 |
程式設計人員 | 台北市 | 1 | *邏輯推理 *程式語言: JAVA+SQL ◎題型:非選擇題 |
30,000以上 |
華南產物保險 | 程式設計人員 | 台北地區 | 2 | *邏輯推理 *程式語言: C#.NET+SQL ◎題型:非選擇題 |
30,000以上 |
車險商品企劃人員 | 台北地區 | 1 | *保險實務及保險法規 *統計學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
30,000以上 | |
華南金資產管理 |
會計人員 | 台北市 | 1 | *初級會計學 *稅務法規 ◎題型:選擇題 |
34,000以上 |
華銀保險代理人 |
保險顧問人員 | 台北市 | 2 | *保險學概要 ◎題型:選擇題 |
25,000 |
新北地區、桃園地區 | 2 | ||||
中區 | 1 | ||||
南區 | 1 | ||||
*業繫與行政人員(註2) | 台北市 | 2 | *保險學概要 ◎題型:選擇題 |
26,000以上 | |
企劃行銷人員 | 台北市 | 2 | *保險學概要 ◎題型:選擇題 |
30,000以上 |
註:
1.年終獎金、績效或業務獎金依各公司規定辦理。
2.甄試類別標示標示「*」者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年內視業務需求依序進用;其他類組錄取人員立即進用。
3.工作地區為「台北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參、報考資格條件
一、本次甄試分兩階段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科,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二科。
1.共同科目:含國文及英文;題型均為選擇題。
2.專業科目:請參閱簡章第4頁至第10頁各類組之應試科目說明。題型分(1)選擇題或(2)非選擇題(包含申論題、簡答題、計算題或繪圖等)。
(二)第二試:口試。
1.口試: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1年6月13日起參閱本院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專區公告。
2.依應考人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數倍人數(錄取名額10人以上者取2倍、4至9人者取3倍、2至3人者取4倍、1人者取5倍)通知參加第二試。
二、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2.比例:「專業科目」佔第一試成績60%;「共同科目」佔第一試成績40%。
3.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成績。
4.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5.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未達該甄選類組所有全程到考人員平均分數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二)第二試成績:
1.第二試成績為口試分數,滿分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成績佔總成績50%;第二試成績佔總成績50%。
2.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3.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成績、(2)第二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錄取方式:
(一)各類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各事業單位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三)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華南金融集團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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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簡章(PDF版)
【原文轉自:金融研訓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