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行政助理(或行政專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乙名(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乙名或從缺)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06日 ~ 098年10月12日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年齡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法制工作經驗者尤佳。(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四)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研擬或審查校內法規條文。(二)校務、行政會議法規提案之預審。(三)對本校教學、研究或行政業務有關法令制度與規章諮商及解答事務。(四)協助本校暨所屬人員之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與調解案件適用法規疑義之釐清。(五)法規彙編及資料庫建置規劃。(六)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秘書處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於98年10月12日前逕寄11605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政治大學秘書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二)本職缺敘薪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及薪級表辦理,工作時間預訂98年10月底以前起聘;嗣後經成績考核合格者得續聘,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三)檢附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無者免附)、身分證正反面、工作實蹟及對法制工作之期許。(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逕視為資格不符)(四)初審合格者將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程序;未通知面試者,恕不退件,如須索回應徵資料,請事先告知。(五)聯絡電話02-2939-3091轉62032許小姐。 |